一、为什么要进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国家发文进行了明确规定和要求。
《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8〕10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其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当年起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且均需要取得规定的学分!
二、不做继续教育会影响报考职称?
会计人员想要有更好的发展,除了实际工作能力,还需要有自己具备能力的证明——证书。从初级考到中级,再从中级考到高级,还有很大一部分人不辞辛苦的考取注册会计师,都是为了自己以后的发展做铺垫。但是这里要告诉大家,如果不接受继续教育,你很有可能连考取证书的资格都会被剥夺。
目前已经把继续教育和会计职称考试紧密相连起来,各地财政厅明确规定,报名会计职称考试,需要提供对应年限的继续教育记录,否则不具备报名资格。
三、会计职称考试通过的学员,在进行线上审核时,要上传继续教育证明
四、继续教育前要先完成信息采集
一、什么是信息采集?信息采集实质上是会计人员的建档入库,今后对会计人员的认定不再依据是否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而是依据是否纳入了会计人员信息库 (信息采集后自动入库),以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参加职称考试以及其他对会计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均依据会计人员信息库中的信息。
二、信息采集的对象?信息采集的对象分别为:
1.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
2.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3.部分地区还包含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暂时没有从事会计工作,但当年拟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准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从事会计工作人员是指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三、信息采集的重要性?会计人员报考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培训、省会计骨干人才培训等,必须首先参加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是上述报名、评审及继续教育的基础。
四、信息采集的原则?信息采集完全按照属地原则进行。会计人员工作、居住或学习所在地属于哪个县(市区),即在信息采集系统中选择所在地行政区划为该县(市区),并接受当地(县市区)会计管理部门的管理服务。与会计初、中、高、正高证书的领取地无关!更与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领取地无关!
五、信息采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一般情况下,需要的材料有:
基本材料:个人证件照、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学历学位证。
其他材料:个人信息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在职单位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当地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注:具体的材料和要求请以当地信息采集公告为准。